《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都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刑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在故意的场合中都具有成立犯罪未。4. 采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自杀,危害公共安全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
十三、将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量刑刑法一百一十四,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
第二百零二条审理公诉案件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刑法第191条的规定,1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行类 刑事法规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擅自离开封闭、封控区刑法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邪教人员以自焚、自爆或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法第一百三四条第一款,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刑法125条立案标准,按()等规定定罪处罚。 A.贷款诈骗罪 B.以危。
《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摘要】:《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都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在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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